三、选调办法

(一)选调采用笔试、面试办法进行。县教育局会同县纪委监委、人社等部门组织命题、考试等工作。

(二)选调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合卷,笔试范围以《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综合知识试卷为各学科教师公用。

面向农村小学选调到幼儿园任教的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50%、《学科专业知识》占50%。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8:30-11:00。

(二)面试

1.初中教师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幼儿园教师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仪表举止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人选确定。幼儿园根据设岗总数,小学根据各学校学科设岗数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比例为:设岗数4人以下1:2、5-8人1:1.5、9人以上1:1.4。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选调人员确定

报考人综合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统计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各学校学科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同等分数,面试分数高者优先;面试分数也相同者,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者优先),选调拟入围人员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且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取消资格而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第一批选调符合定岗条件但放弃选岗的人员不得参加第二批选调报名,第一批选调未录用人员参加第二批选调报名时无需再次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若中途弃考或入围后放弃选岗,造成计划岗位缺额的,其两年内不得申请参加县内外选调和流动。

六、选调人员管理

城区新建新装修幼儿园选调入围人员经县级岗位培训合格后,连人带编进入城区、享受城区小学教师待遇,由县教育局根据各园需求分配岗位,日常管理、考核等由任教学校负责,人事关系由县教育局委托城区学校集中管理。

所有选调人员实行一个学年度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由任教学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考核合格的,由县教育局统一办理调动手续,并报县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选调教师原则上在定岗单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正常流动;选调人员2023年乡村振兴任务不变,如有完不成任务或因工作不力而影响乡村振兴整体工作进展的,退回原学校。

附件:2023年金寨县选调教师报名表(第二批)(点击下载)

金寨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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