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司法部第8号公告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现就德州考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二、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1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10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三、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交费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通过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和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考区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

报名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按规定交纳主观题考试费。系统支持微信、支付宝、个人银联缴费。报名人员网上交费时,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完成交费。交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网上交费及换取发票方式与客观题考试一致。

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人员,不予补报。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已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54号)的规定,山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

(二)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

主观题考试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考试不再发放纸质法律法规汇编。

(三)考区设置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德州考区设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计算机化考试考点考场。

山东省仅在枣庄、烟台、德州、滨州4个市设置主观题考试纸笔答题方式考区,并随机确定纸笔答题应试人员的考区、考点和考场。请应试人员充分考虑在计算机房进行纸笔方式答题的条件限制,慎重选择纸笔答题方式。

(四)打印准考证

确认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务必清晰,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以及相关信息。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四、其他事宜

(一)应试人员应登录山东省司法厅、德州市司法局网站,查看并严格执行《山东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方案》《山东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补充告知书》《德州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相关事宜的公告》的要求。属于禁止条件的人员,不得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属于限制条件的,应试人员应按照规定,提交核酸检测报告等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需提前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如实填写并打印《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山东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1、2),考试当日交考场监考员。

除身份确认等环节可摘除口罩外,应试人员需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的口罩),并接受现场体温检测、身份信息核查、健康码核验。健康通行码为黄、红码的应试人员,需提前与德州市司法局联系说明情况,纳入德州市疫情防控体系管理,考试当日经备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如疫情防控情况或考试要求发生变化,德州市司法局将及时发布公告,必要时将向应试人员发送短信提醒。请应试人员随时关注德州市司法局网站或“法治德州”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提醒短信等信息。

(四)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执行。

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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