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和《上饶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第一条 学校创办于公元1902年,校名现为江西省上饶市广信中学,学校报考代码为省重点中学代码。

第二条 广信中学为广信区唯一的一所江西省重点中学。是国家培养优秀体育人才试点中学、全国“和谐校园”先进学校、江西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江西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江西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江西省文明校园等。

二、招生计划

第三条 经市区中招委批准,2022年广信中学秋季招生计划总数1850人(含音乐特长生50人,体育特长生50人,美术特长生50人)。

三、录取规则

第四条 考生在初中学考结束后(6月20日-6月27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志愿。凭考生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 . .cn/pages / main/ login!init.( 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核对个人信息,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再进行志愿修改。

第五条 招生录取以初中学考成绩为依据,按照先均衡计划后统招计划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六条 均衡计划录取:根据均衡招生计划分配方案以及考生均衡志愿,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已作为均衡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招计划录取,均衡招生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我市初中学考总分670分的70%(即469分)划定。

第七条 统招计划录取:根据市招生文件精神,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对考生按先“重点高中第一志愿”、后“重点高中第二志愿”的顺序检索投档,已按“重点高中第一志愿”录取的则不再检索“重点高中第二志愿”,第一志愿未录取到,但分数符合第二志愿要求则按第二志愿录取。

第八条 特长生统招计划录取:特长生必须参加由区教体局组织的专业考试,详见《上饶市广信区普通高中学科特长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第九条 学校对省、市、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四、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五、奖学、助学措施

第十一条 为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广信中学实施多项资助政策,并有社会爱心资助,同时为鼓励学生学习,还设立了新生专项奖学金。

第十二条 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经本人申请,乡、镇证明,学校研究可予以资助,考取高校的特困生可享受相应财政资助。

第十三条 特殊困难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学校“助学基金会”和社会“爱心基金会”提供的困难补助金。

第十四条 每年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的在校生、高考优胜者给予相应奖励。

未尽事宜请与广信中学招生处联系:

咨询电话:

0793-(招生办电话)

VX:(童老师)

VX:(刘老师)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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