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法说案

只是用自己的账户“帮忙”转账

就有钱可以拿?

醒醒,天下哪有这种美事!

知其不可而为之_知其不可而为之_知可为亦知不可为

近日

什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一起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被告人可谓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随晓法一起看看怎么回事

案情回顾

2020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姜某某为获利,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接收、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仍将自己的手机、银行卡等物品提供给他人使用,并介绍万某某等人提供银行卡及绑定手机等物品,协助他人接收、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万某某的工商银行卡进账共计50万余元,其中查证属实的电信诈骗资金共计15万余元。被告人姜某某的农业银行卡共计进账15万余元,其中查证属实的电信诈骗资金共计3万余元。被告人姜某某从中获得提成13,000元。

知其不可而为之_知其不可而为之_知可为亦知不可为

被告人姜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被告人姜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晓法说案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该案中的姜某某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图蝇头小利,妄想不劳而获,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并配合转移犯罪所得,不仅要退缴违法所得,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晓法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转移犯罪所得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让自己身陷囹圄。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二)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司法解释对掩饰、隐瞒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构成犯罪已有规定的,审理此类案件依照该规定。

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收购,数量达到五十只以上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司法解释对掩饰、隐瞒涉及机动车、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认定“情节严重”已有规定的,审理此类案件依照该规定。

手持法槌 捍卫人间正道

定分止争 守护公平正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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